不忘前贤

谷汉民


谷汉民,原籍河北冀县,19388月出生于山东德州,19628月曲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;1965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;1971年至1973年任山东大学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;1974年后,历任曲阜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、院纪委副书记、曲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。其间19889月至1989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;1994年被评聘为教授。19959月调来山东师范大学任校长兼党委副书记。代表性论著有《新时期干部道德修养》、《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意见》;主要社会兼职有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、《山东高校政工》编委等。19881993年相继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五次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,1998年当选第八届省政协常委并任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。19988月不再担任山东师范大学校长、党委副书记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