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
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添加时间:2015-02-08    阅读次数:1323

 

 

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内各单位:
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鲁教安字〔20151号文件精神,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
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、高发的阶段,尤其是火灾事故多发的时期,寒假期间也是交通事故高发期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切实增强政治意识、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,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两次火灾专题会议精神,突出工作重点,狠抓安全防范,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。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,人命关天、生命至上,坚持从最坏处着想、向最好处努力,高度重视、做好预案,周密部署、消除隐患、做到居安思危、有备无患。
二、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
假期前要针对季节特点,集中开展一次交通、消防、饮食卫生、防盗、防骗、防传销、防事故、防不法侵害等的安全知识教育,防止案件事故发生。尤其是加强学生安全乘车教育,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,不乘坐超载车、黑出租,保证旅途安全。教育师生春节假期用电用气安全,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、贵重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。
三、立即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
针对学校前期开展的2014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检查,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回头看,再次对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危险化学品安全、饮食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,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。检查要认真、细致、全面,不留死角,做到谁检查、谁负责,包干到底,事后追责。对查找出的隐患,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,迅速整改到位,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。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,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管控措施。假期不使用的房间检查后张贴封条,值班人员巡查,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。
四、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措施
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,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遇到紧急、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,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。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巡查,做好相关记录。要准确掌握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、去向及留校学生的数量、位置及活动情况,做好登记备案,派专人负责他们的安全。假期在学校做实验的研究生,学院和导师要做好安全提醒、检查和现场指导。要注重雾霾、降雪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,制定工作预案,落实应对措施。
五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
要按照一岗双责,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,严密组织,精心安排,夯实责任,做到一级抓一级,层层落实责任制,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,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。做到不留死角,不埋隐患,不留漏洞,确保假期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,校园平安和谐。 

公安处
2015123